获得金钥匙奖的火电工程。5、保证清晰有效的内外协调。EPC总承包管理中容易出现业主这也不放心,那也不放心,事事介入,处处掣肘的现象。也会出现业主、总承包商、监理方都对关键路线施工进度、主设备的交付进度等非常关注,而忽视了对次要路线的关注,造成次要路线的进度拖了后腿的情况。结果会导致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影响总承包商的积极性和正常管理。有时,由于业主的外部协调不力也会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神东电力公司在实施EPC总承包时有较清晰的管理思路,即对外全权负责,对内适度介入。业主的协调范围主要在厂区围墙以外,即工程环境和外部条件的协调。如施工前期准备、征地、接入系统、厂外供水、厂外道路、储灰场等总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业主方面的协调要保证落实到位,满足工期要求。总承包商的协调范围主要在围墙以内,即组织实施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施工调试,和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等协调。业主对内的介入重点,一是协调总承包商与监理的关系,二是工程和设备质量的监督;三是土建、安装与设备供应整体平衡推进方面的监督检查,其重点是审批和控制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以及设备系统配套的交付时间。三、EPC总承包管理需进一步关注的关键问题1、应把“最优价值工程”理念贯穿在EPC总承包工程中。要使一个工程的工程造价、质量与工期均达到最优,而不是造价最低。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往往会发生“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而且在工程质量上往往出现“低质低价”的情况。所以在招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业主与总承包商的双赢,不应一味的追求低价中标。对如何实现最优价值的招投标,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实践总结。2、切实发挥好监理的专业技术优势和作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主体的监理单位,承担着工程从设计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理,在总承包工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
f目前对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的界定、考核和奖励制度不尽完善,监理工作难以到位。有些监理单位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内部考核体系不够完善,尤其是设计监理作用发挥普遍不到位。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不力,必然会出现“靠不住”的尴尬局面,甚至还会发展成为承包商的“保护伞”。为此,业主要改变被动控制质量为主动协调监理单位与承包商的关系,通过制订一整套针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与奖罚制度,进一步界定监理单位职责,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给予监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