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员工辞职申请获批之前,待遇仍维持不变。第十二条员工辞职获批之日至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的期限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第十三条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章辞退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辞退员工首先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提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提出辞退员工,必须说明理由,在未办理审核与审批手续前,提议人可以与拟辞退人员作适当沟通,但是不允许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决定或者承诺。
第十五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3
f1、总部员工
步骤、受理人步骤一
部门
被辞退人
负责人
辅助员工
提议
步骤二
步骤三
人力资源部业务分管
负责人
领导
审核
审批
骨干员工
提议
审核
审核
部门副职或享受提议部门副职待遇的骨干员工
审核
审核
部门正职
提议
步骤四人事分管领导
审批审核
审核
步骤五总裁
审批审批
2、营业部员工
步骤、步骤一
步骤二
步骤三
步骤四
步骤五步骤六
受理人被辞退人
营业部负责人
经纪系统管业务理部门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经纪业系统务分管分管
领导领导
人事分管领导
总裁
普通员工审批
备案
备案
财务、电脑
提议审核
审核审批
经理
其它部门提议
审批
备案
经理
总经理助提议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理副总经
理
总经理
提议
审核
审核
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述员工辞退审批程序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人力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