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在途期间报销市内交通费需提供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省外出差若凭票报销市内交通费,不再核发市内交通补助。(四)公司员工省外出差期间(不含在途),如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交通,在接待单位期间不补助。如接待单位不统一安排交通,报销时提供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可按出差期间给予补助。(五)公司员工在本城区区域内出差的,不发市内交通补助。公司员工在本地市区域内、本城区区域外(包括市到县、县到市、县到县)出差的,乘坐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车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每人每天发放市内交通补助40元,公司安排车辆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六)公司员工全程乘坐单位公务车出差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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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三十条公司员工应当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并在年度差旅费预算内列支,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费用。超过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集团公司商旅平台出差电子审批单作为报账单的电子附件或者打印作为纸质报销附件;如未使用出差电子审批单,需提供特殊事项申请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发起报销。如有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视同事前审批,可以据此作为报销凭据,无需再提供出差审批单。第三十二条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报账单除特殊事项可以采用纸质审批单外,原则上均需采用电子审批。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出差结束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如超期发起报销,应由出差人或者报账人提供特殊事项申请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发起报销。公务出差补助申请单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作为核发出差补助费的依据,出差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如实填写。第三十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按各职级标准凭有效票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改签费或退票费凭有效票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伙食费及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或凭有效票据报销。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印发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中明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财务的报销凭证。鉴于目前电子客票的使用已较为普遍,机票改签等变更信息不能在票据上反映,如改签机票,报销时需提供登机牌,与原行程电子客票一并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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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十五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通过集团公司商旅平台预订非“公司统付”酒店,在酒店前台开具住宿费发票,出差结束后由员工自行发起报销。
第三十六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