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5月30日)西师发【2004】69号
一、总
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相关文件及《西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精神,为了更好地建设和管理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特制订本办法。2、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甘肃省教育厅和西北师范大学共建、教育部挂牌的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门从事少数民族教育基本理论和我国少数民族教育,尤其是西北区域少数民族教育改革中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的专业性、开放性研究机构。3、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在3年内把中心建设成为独具特色、国内领先的西北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基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使其在国内外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成为该研究领域和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心、成果中心、人才中心和信息中心,争取早日进入教育部的百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4、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研究环
境,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及博士后人员,积极开展高水平的
少数民族教育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学术研究,促进多学科交叉研究和
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少数民族教育研究人才。在原创性的基础理
论研究方面,要产生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的重大成果,并逐步汇集一批国际国内少数民族教育研究领域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骨干力量和知名学者;在应用理论研究方面,要围绕21世纪中国尤其是西北少数民族教育改革的中心问题开展研究,成为我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改革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思想库”和“人才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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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要抓好一批改革实验研究基地,使其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教育的“示范校”。5、中心对国内外少数民族教育学界开放,采取配课题经费的
形式吸引全国优秀民族教育专家参加基地的学术研究,通过聘请专家讲学、特聘教授岗位、召开学术会议等形式加强学术交流。6、中心日常管理工作隶属西北师范大学进行管理。
二、经费来源7、中心的经费每年由西北师范大学拨款,同时省教育厅下达一定数量的配套经费,并争取教育部以重点课题立项等方式给予经费支持。8、西北师范大学年度拨款经费为40万元,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甘肃省教育厅每年拨专项经费30万元。中心经费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研究、图书资料网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