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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总部管理办法
恒地司管字2008第041号
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员工的入职、转正定级、调薪、调动、离职解聘等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核后,每月1日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第二条年度工资晋级、降级、调整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奖惩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定执行;中层干部月度奖金发放系数须由集团总裁每月主持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第三条员工请假、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员工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一般员工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助理及以上干部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四条每月员工考勤须交财务中心复核,员工薪资核计须交人力资源中心复核,每月薪资发放汇总表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资金计划及运作管理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在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中心必须在每月1日前报相关领导审批并下发。财务必须严格按资金计划支付。2、贷款计划与方案以及因贷款需要对外提供的报表须报集团财务中心、材料须报集团资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再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3、向银行贷款、还款、贷款安排费、系统内的贷款担保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4、各公司的涂销、利息支付由各公司董事长审批。第六条借款按制度规定权限内的借款,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已报未批的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权限的借款,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第七条费用报销和非经营性支出的审批
f1、集团总部各单位接待费用原则上不设限额。单笔1万元以下、月总额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单笔1万元以上或月总额1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
2、特殊事项报销和非经营性开支(主要指零星的职工福利、个别奖励、工伤赔偿等,不含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
3、总裁助理和副总裁的费用报销由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董事局副主席及其秘书、司机的费用报销由财务中心按月汇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八条对外付款1、除了权限内的借款、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以外,集团总部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付款,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0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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