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指导。
第二十二条
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
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假和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由村主要领导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内的,报镇党委分管领导
f批准;请假1周以内的,由区委组织部批准。每人每年请假时间超过半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奖评先资格。
第二十三条
由于身体状况、入伍、升学、考录公务员和被
企事业单位录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的,须提前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四条
大学生村干部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
觉遵守各项制度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镇党(工)委负
责,聘用期满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原则。
第二十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
突出工作实绩。
第二十七条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大学生村干部参考标准
f1、政治观念强。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2、工作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中心任务,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处于所在镇领先地位,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3、“双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镇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在组织协调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做出了突出成绩;
4、团结意识强。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大局观念强,善于同班子成员协调配合,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好;
5、群众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等次大学生村干部
1、连续无故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f20个工作日的;
2、经一段时间的聘用(至少三个月以上),被证明确实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3、患病或负伤(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30以上的;
5、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个人品行、言行不端,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其他与大学生村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
7、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8、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9、违反国家法律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