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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组通字200925号
关于转发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沂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现将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组通字2009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是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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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领导机构,保证考核措施落实。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和全体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认真学习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责任人员要领会考核精神,熟悉考核要领,保证正确实施考核。全体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对照考核细则,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要严格程序,规范考核。要严格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成立考核小组,集中时间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考核要于每年的9月20日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县选聘办审核、备案、存档。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事局
2009年7月2日考核实施细则通知
主题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9年7月5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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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临组通字〔2009〕51号
关于印发《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苍山、莒南、费县、平邑、沂南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现将《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事局
200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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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德
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根据中组部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临沂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市两级统一组织选聘的到
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第三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群众评议与工作实绩评价相结合,任职村考核与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评价、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互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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