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为学校发展、校企合作留有余地。校园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综合类、工业类、农林类、医药类、师范类、体育类学校为050;财经类、政法类、外语类、管理类、艺术类学校为055。第二十条校园规划应根据内部功能,按教学实训、体育运动、生活后勤等功能进行分区,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各功能区的建筑组合应紧凑,教学实训用房应具有通用性、灵活性,以适应专业改变、设备更新的需要。第二十一条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宜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特点和文化内涵,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第二十二条多所高等职业学校集聚建设的职教园区,其公共设施宜统筹规划建设,做到园区资源共享,以节约集约用地。第二十三条校园道路网的布置应便捷通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人流、车流及消防通行要求设置,尽量做到人车分流,确保安全。第二十四条校园景观由校园建筑、道路广场、雕塑小品、水体绿化、植物配置、地面铺装和公共设施等组成。校园绿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建设,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第二十五条校园应按要求规划设置田径场、球类场等运动场地,以满足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的需要,运动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向。第二十六条校园应规划智能化系统,使校园设施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第二十七条校园规划要合理布置民防工程和利用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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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五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二十八条各项校舍的建筑面积指标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必须配置的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见附录一),采用学校办学规模为参数;根据需要配置的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见附录二),分别采用留学生和外籍教师人数为参数;培训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见附录三),采用培训工作人员编制数为参数。
第二十九条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学校类别
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总指标(生)
办学规模(人)5000生均总指标2456~26552352~25522249~24492638~28382500~27002429~26292185~23852069~22692007~2207310428982785艺术类院校外语类院校农林、医药类院校综合(2)、师范类院校学校类别办学规模(人)5000800010000500080001000050008000100001000200030002568~27682418~26182340~25402615~28152475~26752404~26042263~24632139~23392074~22743555~37553179~33792948~3148生均总指标
综合(1)类院校
8000100005000
工业类院校
8000100005000
财经、政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