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院校
8000100001000
体育类院校
20003000
注:1、学校办学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所列规模值时,其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或最大规模的指标值;学校办学规模介于表列规模值之间时,可用插入法取值(以下各项指标同)。2、综合类院校分为综合(1)类院校,以文科类专业为主;综合(2)类院校,以工科类专业为主。
第三十条各项校舍的建筑面积指标按非采暖地区外墙厚度024m的多层建筑计算,采暖地区学校的各项建筑面积指标可在本指标的基础上增加4%或6%。
第三十一条
各类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比例应由学校根据本校的专业现状及人才需求
情况进行预测。本指标预测了表3各类学校的专业结构比例,并据以确定按学校类别分的教学实训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表3
学校类别综合(1)类院校工科类工科类工业类院校文科类20%40%80%农林、医药类院校文科类20%专业结构比例文科类60%
专业结构预测比例
学校类别综合(2)类、师范类院校专业结构比例工科类文科类农林、医药类60%40%80%
5
f文科类财经、政法、管理类院校工科类体育类体育类院校文科类
90%外语类院校1090艺术类院校10
外语类工科类艺术类文科类
90%109010
注:工科类专业包括工业、农林、医药类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财经、政法、管理、外语类专业。
第三十二条教学实训用房:包括公共课教室、专业教学实训实验实习用房及场所、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见表4。
表4
学校类别
教学实训用房建筑面积生均指标(生)
生均指标969907870115110851050698654628127711871133艺术类院校外语类院校农林、医药类院校综合(2)、师范类院校学校类别办学规模(人)500080001000050008000100005000800010000100020003000生均指标10811003961112810601025776724695176315361391
办学规模(人)5000
综合(1)类院校
8000100005000
工业类院校
8000100005000
财经、政法、管理类院校
8000100001000
体育类院校
20003000
一、公共课教室:包括普通中小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辅导教室等。(一)按专业分的公共课教室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专业类型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农林牧类医药卫生类
按专业分的公共课教室建筑面积指标(生)
生均指标181191165178专业类型财经、政法、管理类语言文化类体育类艺术类生均指标174187152155
注:1、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等专业指标,根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