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块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分至小类;
2定量:确定每片、块建设用地面积及建设用地上所设定项目的用地面积、可开发建筑量;
3定位:确定大、中、小类城市用地,特别是小类以下建设用地或建设项目(如中小学、幼托等)的规划范围或规划的具体位置、界限。
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一、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内容
城市的建设活动按其控制内容分,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设施配套、建筑建造、城市设计引导和行为活动等五个方面(表1)。
(一)土地使用
1、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
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兼容性、用地边界和用地面积等。土地使用性质按用地分类标准规定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土地使用兼容性通过土地使用性质宽容范围的规定或适建要求,为规划管理提供一定程度的灵活性。2、环境容量控制
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城市良好的环境质量,队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等指标。容积率为空间密度的控制指标,反映一定用地范围内建筑物的总量;建筑密度为平面控制指标,反映一定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的覆盖程度;人口容量规定建设用地上的人口聚集量;绿地率表示在建设用地里绿地所占的比例,反映用地内环境质量和效果。这几项控制指标分别从建筑、环境和人口三个方面综合、全面地控制城市环境质量。
(二)设施配套
包括公共设施配套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设施配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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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即对建设用地内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出定量配置要求。公共设施配套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等配置要求。市政设施配套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市政公用设施容量规定,如给水量、排水量、用电量、通讯等。设施配套控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做出规定。
(三)建筑建造
1、建筑建造建筑建造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
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还包括消防、抗震、卫生、安全防护、防洪及其他方面的专业要求。2、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引导是依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设计要求和建议。其中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一般包括建筑风格形式、建筑色彩、建筑高度等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