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登记。第十八条中小学、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城市以学校为单位农村以学区为单位,要在认真清查年末固定资产存量的基础上,镇报年检登记表,并于当年12月30日将检查结果上报区教育局。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租赁,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租赁者收取租赁费。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投资监督
资产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维护财经法律以及资产管理制度的保证。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资产综合管理和主管部
f门的资产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中小学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擅自处置校产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有义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学区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使用于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事业单位。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有肃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其执行。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