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方案和患者的医疗救治,向市卫生局领导小组报告患者救治等工作。215卫生监处职责卫生监督处负责突发不良事件中,涉及医疗机构有违反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和案件移送等案件查处工作。216财务处职责财务处负责协调落实突发不良事件处置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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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17宣传处职责宣传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不良事件新闻媒体报道和宣传工作,并由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撰写新闻和公众宣传稿件。22区(县)突发不良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县)卫生局成立本区县突发不良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市卫生局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交办的任务;负责制定本区(县)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不良事件处置和管理;负责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成员及职责参照市卫生局领导小组职责,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责。23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专家组建立药学、医疗器械和临床医学专家组,对突发不良事件进行评估,对确定突发不良事件级别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为市卫生局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依据。24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突发不良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制订本院突发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组织、协调突发不良事件的处置,患者的病例诊断和治疗。
3监测、3监测、报告与通报监测
31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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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市卫生局建立统一的不良事件应急数据统计报告系统,进行突发不良事件信息上报统计管理,发布突发不良事件综合信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及数据的收集汇总、传递、分析,为应对突发不良事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32报告321报告形式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是突发不良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三级医疗机构在突发不良事件发生发现后将不良事件涉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情况和患者情况向北京市卫生局报告。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向区县卫生局报告。各区县卫生局接到突发不良事件报告,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核实后,向北京市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在接到突发不良事件报告后,组织药学、医疗器械和临床医学专家,对突发不良事件进行评估,确定级别,报告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322报告时限要求各有关部门在知悉突发不良事件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限报告。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上级的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323报告内容(1)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