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学校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讨论稿)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人事政策规定,按照教体局《关于印发定远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和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秘【2014】236号)、《关于印发定远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定教体【2017】27号)以及《关于印发定远县教体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教体【2017】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旷课,考勤结果实行“日清周结月公布”,做到“一月一公示,一学期一通报”,每学期通报结果报教体局人事股备案。(一)教职工考勤实行电子指纹刷脸机签到签退制,每天分上下午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二)签到签退时间:上午:签到时间:730800;签退时间:10551125小学部),11551225签退(中学部)。下午:签到时间:13301400;签退时间:16351705签退。超出规定时间为迟到或早退(三)教职工例会、学习等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迟到,提前离开视为早退。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需向校长请假,请假的按病事假处理,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1教职工不按学校规定进行考勤的;2教职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或请假到期未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3擅自停课、调课的;4请假期间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有偿服务的;5弄虚作假请病事假的;6办理预请假手续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7上课中途无故离开教室;8无故缺课、无故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教研等活动的;9无故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f二、请假(一)病事假1所有教职工请假时间5天(含5天)以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性请病、事假超过5天的,学校审批后报教体局人事股备案。2副校长请假1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校长、副校长请假25天须经学校同意并报分管局长审批后报人事股备案。(二)婚假结婚请假,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书,由校长按下列要求审批:1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结婚的为晚婚,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的,一次性给予3天婚假。2双方均达晚婚年龄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三)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