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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批准日期:20180114执行日期: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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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2018A
1、目的:为确保企业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企业药品的陈列管理4、责任:营业员、养护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5、内容:5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52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企业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销售。53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54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5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56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空包装。5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有冷藏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应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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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8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复查。
59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510经营非药品应设置专区,与药品区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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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药房管理文件
文件名称: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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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起草日期:20180101批准日期:20180114执行日期: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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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2018A
1、制定目的: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药品的养护工作管理。4、内容:41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2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43质量负责人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工作质量。44计算机管理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管理制度,对营业场所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提示养护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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