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儿子的死,因为县长老婆生孩子时难产需要输血,而有庆本是为了帮助他人第一个冲上去义务献血,却因为血型与县长老婆相同而抽干了血!(这里由于我的情绪所以比较夸张了)最后导致了有庆的死亡。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死亡,无疑是狠狠的讽刺了那些剥削人民的当政者!而孙子苦根的死,更是看起来荒谬,竟然是被豆子撑死的,其实这些死亡原因,虽然看起来不可思议,但其实是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但是在如今这个时代,却让人无法想象的情景。但其实,这种简单的死亡原因,却更加衬托出了悲哀,更让人感到心痛。越是平静,越是淡然,越让人感到那平静之下的波涛瀚泳,越让人能体味到那个时代的人们的痛苦与悲哀。鲁迅曾说过:“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事物破坏掉。”《活着》的第一人称写法,大概也算的上是特点之一吧。但其实余华在序中提到过,这本书原本的使用的是第三人称,但写出感觉总是有些生硬不自然,文思阻塞,后来换了第一人称,这才使《活着》真正有了灵魂。第一人称无疑让读者更有了代入感,生命如此怪诞,一口气,一滴水,抽一次血,吃一次豆子都有可能致你于死地,而当所有的苦难不幸都降临在你的身上时,你又该怎么办?余华给出的答案是:活下去,就这么活下去。没有煽情,没有铺垫,没有渲染,苦难也不过是活着的一种而已。活着是没有意义的,人类总喜欢自作多情的为事物加上各种头衔,自我感动般的追求所谓的梦与远方,自我衍生出了善恶轮回、勤劳这样无谓的因果。小时候读过老子的一句话“夫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小时候觉得这句话狂气,咒骂老天在那个时候可不是谁都敢做的。后来长大了,把道德经都读了,才明白以前的理解太过肤浅,这句话不是什么咒骂,或者说更像是一句叙述。天地不是不仁,而是不知什么为仁。仁义这个概念,本就是人类自己编纂出来而强安在其他事物上的,我并非是只仁义是错误的,而是指,命运自然,是无法用人类的概念去束缚的。不只是仁与不仁,其实善与恶,生与死,幸与不幸,爱与不爱对天地,对“道”而说,都是没有区别的。世界从来不会背叛我们,因为他从未要求过我们顺从。所以人生就是这么无意义的活着的,我活着为了去挣扎,去痛苦,去幸福,去卑微,去高大,直至有一天,我能与我和谐共处。就如苏轼所言: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是一本难得的哲学书,其可贵之处在于,这是一本以中国世情的笔调写出来的哲学书,真正看透了“活着”这一命题的哲学作品。正如钱穆先生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