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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
活着本身就不是一件易事。活着,有时候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和决心。余华在自序中提到,他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作者,写下了这部《活着》。老黑奴和福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但某种层面上,他们也是同一个人,这是因为人的共同之处,人的体验和欲望,还有对想象的理解,会取消所有的界限,会让一个人从他人的经历中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感受到福贵就是我,我就是福贵。我在福贵开心的时候喜悦,在他痛苦的时候难过。这就是作者所说的文学的神奇,每个人在读福贵的时候都能读到自己的影子。
作者曾说,本来想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福贵的故事,作为一个旁观者,从不参与福贵的人生,来讲述福贵的故事。但是却无从下笔。直到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发现进行的无比顺利。就像自己是那个年迈的老人,在给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活着》。
整篇小说不长,故事节奏紧凑,每当福贵的生活有一点好转的时候,总会经历大的劫难,或天灾或人祸,让人觉得没有一点活下去的希望,这些灾祸对福贵的打击,无论是心理或身体,每一次都造成了深深的创伤。福贵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狡猾的龙二通过小赌输大赌赢的手段,让福贵有输有赢,在不知不觉中输光了家产。这一打击对福贵来说无疑是巨大的,他再也不是那个可以整日游手好闲,出手阔绰的少爷了。他爹让他挑着换来的铜钱去还债,是想让他知道,祖辈是吃了多少苦,才攒下的家业,他却不知珍惜。因为赌博而挥霍一空,福贵开始了下田种地的日子。看着自己曾经的房屋属于别人,自己的身份一夜之间发生
f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其中滋味只有福贵自己知道。我不知该同情他还是该厌恶他。嗜赌成性是他咎由自取,可是他一无所有之后的可怜相又着实让人心疼。家珍是无辜的,凤霞是无辜的,有庆是无辜的。可怜的妻儿跟着遭殃。
有庆的死让人气愤。一是医生的无知,不知抽血过多对人的伤害;二是医生对于县长的畏惧,为了救县长妻子的命,硬生生的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由此而引发出的权力滥用问题,在整个中国社会都具有普遍的历史延续性。家珍不幸患上了软骨病,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最后只能卧病在床,但是家珍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希望,她要帮其他人减轻负担,即使只能坐着,只要她的手还能动,她也要做些针线活,不让自己成为一个无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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