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小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校施教区内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管理职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构建网络化的管理体系。
1、整体规划随班就读,明确学校、教师自身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对随班就读的管理。
2、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行政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将随班就读教师的培养与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结合起来,要发现和推广随班就读教师的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鼓励教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积极创造一支随班就读教师的骨干队伍。
4、健全随班就读管理机制,建立以校长室、教导处、班主任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管理体系。
二、规范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对象确定、安置及后续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1、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必须依据残联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标准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疾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及时
f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2、残障学生(除了聋、低视力、肢体残疾等存在明显
残障的学生以外)一般从小学二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此类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有所好转已不符合残疾标准,就视为普通学生,不再确定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仍然符合残障标准,仍继续视为随班就读学生,保留随班就读学籍,学校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
3、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撤销工作在暑期中进行,每学年初,由学校将筛查认定的随班就读学生名单附上相关资料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查批准,由教育局教育科按规定统一编排学生学籍号码,填写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登记表。学生从新学期开始取得或撤销随班就读学籍。
4、对随班就读学生实行普通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双重学籍管理的办法,要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
三、提供优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1、随班就读必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