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资源税的改革问题
【摘要】资源税征收的目的是保护和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但由于现行资源税税制的缺陷和具体征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使企业实际税负偏轻且各企业间税负不均造成我国经济发展长期以高生产要素投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为主资源大量浪费。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通过转变征收方式、科学制定税率等措施调节资源成本和资源价格使企业注重于提高资源利用的技术含量增强经济发展中的资源节约意识。文章通过以灵宝市黄金投资公司安底金矿为实例,具体的论证了资源税收制度的不足与缺陷,以及在当前经济和资源税收制度完善的重要性。【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建议可持续发展企业间税率经济发展资源利用
f一、前言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在1994年税改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最初开征资源税原因是为了体现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及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等诸多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且国家可以通过开征资源税来调节资源因地域等问题所形成的级差收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是以高能耗、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基础的,这种以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由于我国对资源类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偏低的资源税率和从量计征的征税方式又造成了资源的廉价,这时,传统资源税制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方面的功能被削弱,以致于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改革资源税制已是刻不容缓。二、资源税的发展演进建国初期,我国的资源税实行的是资源无偿开采制度而未开征,1984年的税改中开始施行《资源税条例草案》,开始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和铁矿石进行征税。此时开征资源税是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的,1984年资源税开征的初衷仅是调节级差收益。到了1994年,我国进行了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的财税体制改革,在资源税方面,对1984年的资源税进行了重大修改,最显著的就是把盐税并入了资源税中,且扩大了征收范围。修改后的资源税不再按超额利润征税,而是按矿产品销售量征税。近几年来,我国在资源税方面也进行了一些
f调整,例如从2004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了全额征收;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份上调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