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综合部审核
总经理批准
备注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需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注明往返时间,外出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部签字后,交保安室方可外出。2、员工、主管级经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级别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3、凡未填写申请单、未经批准不打卡者,或离岗达1小时以上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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