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兼职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熟悉并遵守《重庆工学院师德规范及考评办法(试行)》(重〔2007〕号)《重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69、(重工院〔2004〕工院
f184)等有关教师、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2任课前应了解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认真拟订授课计划,按规定要求填写并上报《重庆工学院教学日历计划表》;应严格执行课程安排计划,每学期每门课程调课次数不应超过3次,未经教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不得擅自增减学时;因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停课、调课或请他人代课的,必须先经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完成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课程考核、监考、试卷归档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积极参与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的教学及教研活动。3以学术交流为主型的外聘兼职教授,应在聘期内指导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并为我校师生提供高水平的学术报告。4外聘兼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履行聘任合同,应提前通知我校,以便妥善做出相应安排。六、聘任程序(一)确定计划。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的教学任务、教师编制和岗位设置情况等提出外聘兼职教师需求计划,报人事处汇总并初审,报学校审批(以学术交流为主型的外聘兼职教授,不受该计划限制)。(二)公开招聘。人事处在校园网上发布外聘兼职教师需求计划,开展招聘宣传。应聘人员填写《重庆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及有关职称、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交用人单位。(三)聘用单位考核。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拟聘任人选进
f行资格审查及以试讲为主的业务考核(高校教师或退休前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以不再进行试讲),然后将《重庆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及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重庆工学院拟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各两份交人事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不做此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上述各种证书复印件应存档)。(四)学校审批。学校根据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经历、学历、教学及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等因素,确定其所聘职称。(五)聘用。经学校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学校委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重庆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合同书》(见附件3)并颁发聘书(聘书由人事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