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修补。2档案员对重要档案资料应重点保管,严防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3档案保密要求31档案员要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档案资料内容,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携带外出。3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3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档案室工作规定另行制定执行。3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35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f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6在职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离职(调离)。档案管理员离职(或调离),应由综合办负责人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离职(调离)。(四).档案借阅、调用1借阅档案者需办理借阅登记审批,注明借阅档案的具体名称、用途。
财务档案、法律档案及涉及资金往来的原件,必须由相应部门负责人亲自借阅,借阅档案资料不得带出档案室。2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资料者,需办理复印登记审批,由档案员负责复印后,提供复印件。3因工作需要调用档案(原件)者,需办理调用登记审批,注明调用档案的具体名称、用途。4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允许借阅、调用、复印档案资料。5借阅、调用的档案资料归还时,档案员应认真检查,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情况,发现有丢失、损坏或被涂改等现象,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处理。(五).档案销毁1档案保存期限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1国家有关规定有明确的,按其规定执行;12反映公司沿革(包括有时延续关系的档案资料)及主要活动的档案资料永久保存;13其他档案材料由档案员每年提出销毁意见,综合办审核,报董事办审批后方可销毁。14销毁档案时,由档案员具体负责,综合办主任监督执行。销毁档案一般采用碎纸机粉碎或烧毁方式进行。销毁后应在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及销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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