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转租(使用权)合同及补偿协议”
约定,结合甲方在2016年1月16日所招开的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决定。
关于土地承包费所有调整,就土地承包费方面问题签订本补充协议具
体内容如下:
1、原合同约定的乙方流转甲方集体土地的流转费为20万元,其余每
亩5年5元,每五年支付一次。现根据甲方会议内容调整为“内蒙古
雨禾农业公司给巴音宝力格嘎查集体缴土地承包费100万元,另外还
应该给巴音宝力格嘎查交管理费每年每亩3元,每5年交一次”,乙
方根据自愿可提前交清。
2、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文本的副件,与原合同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与原合同驳之处以原合同为准。
3、其余合同条款不变,如有分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
致。可由丙方协助调解或到当地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4、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f沙金苏木政府与蒙古包工程往来账务分析
一、沙金苏木政府应付工程款:7876764元①蒙古包工程决算:7264764元。②代政府购蒙古包家具款:102万元③代政府支付蒙古包装修款:30万元④带政府转现金付程金:18万元⑤满书记处理矛盾:3万元⑥沙金政府签证给购蒙古包的20户×每户1万元购家具款20万元二、沙金苏木政府已付工程款①已付工程款:3541万元②抵顶土地:16609×200元亩3321800元
即截止2016年4月3日沙金苏木政府应付(欠付)工程款:1013964元。
以上供沙金苏苏木政府复核。
核对人:
年月日
f内蒙古雨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巴音宝力格嘎查村委会土地承包费明细单
(截止2016年4月30日)
1、应缴村委会承包费100万元。①已付20万元②村民购蒙古包欠款收回在进行支付(预计可能少收20万元),存在问题乡政府答应给20户购蒙古包牧民每户1万元购家具款。2、应缴村委会土地承包费:249万元(5年后开始缴)①姜红继集体推地费用80万。②姜红继集体配套饲草料地上打井配滴灌等上电。③不足部分按合同缴现金。
(以上数据请村委会核对)供巴音宝力格嘎查核对出收款收据
内蒙古雨禾农业开放有限公司2016年4月30日
f收房协议
甲方:内蒙古雨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经磴口县沙金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同意,沙金苏木政府和
县政府批准流转。沙金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集体所有土地,并征得嘎
查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同意将该部分土地流转给甲方,鉴于
乙方旧住房及羊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