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损失及相关维修责任。六、工程安全要求(一)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二)认真贯彻安全施工规范,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评分标准,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认真接受公司质安部的监督检查,对其提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四)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协助项目部处理,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f七、工程财务管理要求(一)、工程款拨付按主合同达成的有关协议约定,在公司收到业主工程款扣除税费、管理费后按公司规定手续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公司支付额度不高于公司从业主处已取得的该项目工程款;(二)、在向业主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手续;收回的所有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私下向业主收取工程款或变相收取工程款,违者按其所收款金额的50向公司支付罚款;(三)、必须按照公司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成本费用票据进行成本归集,月度归集率达到80以上,提供的成本费用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发票,结付下次工程款前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的成本票据归集完毕。其中人工工资按照总成本的25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人工工资发放表(含农民工)进行支付。八、分配及奖罚(一)分配项目负责人按本责任书要求完成责任目标后,公司按下列原则对项目部进行分配:工程结算值减去工程保修金(按主合同规定时间、比例相应扣除)和工程结算值的公司管理费(在每次进度款中
f扣除)及代扣税金(如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已经缴纳,项目负责人将税票原件交回公司财务部后即等额返还代扣税金)后,剩余的资金由项目责任人支配。(二)奖励项目经理按本责任书要求完成责任目标后,凡是公司因该项目获得的各种奖励全部返给项目负责人支配。(三)处罚1、如果工程进度目标没有完成,按主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的工期拖期赔偿损失,由项目负责人承担。2、本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接受工程结算价的罚款,并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3、安全事故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执行,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承担。本工程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