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所有管理人员均应向公司备案;(六)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做出计划和决策,对项目部的计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数额做出决策;(七)负责缴纳各项保证金(包含但不仅限于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承担主合同中业主要求的垫资资金。(八)选择合法有效资质的劳务分包方单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办理社保和工伤医疗保险,并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地停工及发生恶性群体事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此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九)对项目使用的大宗物资、特殊和零散物资设备采购和租赁做出决策,大宗材料需报公司备案,所有购买的机具和
f材料均须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正规发票;公司原则上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的,公司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优先支付该笔款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因供销合同发生任何纠纷时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公司处罚。(十)项目负责人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的一切对外债务、质量纠纷的经济责任、工伤事故的经济责任;(十一)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十二)强化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十三)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结算、验收和分析总结,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接受审计,并负责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回收工程尾款;(十四)做好项目部的解体和善后工作。五、工程质量要求(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提出奖惩意见。(二)项目部应落实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质量,对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等各分部工程实行全面自检,并负
f责收集整理证明工程质量的各种建材质量证明资料和相关检验资料,不得有任何失控。(三)认真接受公司质安部的检查验收,对其检查验收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和处置方案。(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先提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自检评查,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不合格者不得提请正式验收。(五)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生责任,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对发生的质量纠纷承担一切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