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的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实行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岗位以外聘员工为主。实行特区工资的人才需签订《特区工资协议书》。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符合条件的内部培养的核心骨干人才可适用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第十九条薪酬水平的确定特殊人才的具体薪酬水平,由企业依据薪酬调查的市场价格、个人能力、过去的业绩和经验等经过谈判协商确定。原则上特殊人才的薪酬水平不超过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的3倍,特殊情况须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批准。第二十条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管理一对执行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工资数额由需求部门和人事行政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二享受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员工须与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薪酬水平、试用期薪酬、发放方式、工作内容和考核方法。三特殊人才岗位转换应当另议薪酬。四企业对执行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员工每年进行综合考核和重新界定,有以下情况者将退出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1、考桉结果未达到预定工作要求;2、人事行政部每年进行市场调查,依据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或者公司急需人才。第二十一条工资特区工资总额由总经理决定。
第四章工资调整
f第二十二条
公司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结合,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
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第二十三条工资层级调整包括两方面:1、薪等2、薪级。第二十四条工资等级晋升调整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目标实现和资质、技能决定,综合考虑公司需求、员工潜力及前景、岗位特殊要求等,进行考核晋级。具体由薪酬委员会和绩效委员会审定。第二十五条工资等级下降工资等级下调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岗位目标连续未达到;二月度或年度度绩效考核连续未达标;三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失误,视情节严重程度降低工资等级。第二十六条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岗位薪酬宽带的最高等次,则工资等级不再变动。当员工达到层级最低级时,一般不做转岗处理。转岗处理办法一般是因为岗位不胜任,经培训后依然不胜任者。第二十七条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动为相应岗位系列的工资等级。
第五章其它规定第二十八条新入职员工工资等级的确定新入职员入初入职时,工资等级由用人部门及人事行政部提请,总经理审定,设置试用期考核保护期。部门负责在员工转正或提前转正后,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品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提请正式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