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3113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3114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31141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
f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1142以经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工伤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及有关规定的补贴。31143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职工伤亡事故档案,并妥善保存备查。31144公司在生产期间,要备有急救机动车辆以及时有效地救护受伤职工。32对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321生产区作业场所和其他设施,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各种设施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检查和报废制度,安全防护、防尘、防毒等装置必须保持有效、完好。322生产区道路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3221车行道、人行道保持平坦、畅通,并有足够的夜间照明。禁止在路面上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断交通或在路面上从事妨碍交通的活动。3222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宽度不得小于6米。厂房内的通道宽度,通行机动车辆的主通道不得小于35米。3223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在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上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不得低于35米。3224生产区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和绿化物等。不得防碍交通视线。3225道路两侧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3226在道路上施工必须设安全围栏、安全标志和夜间红色警示灯,施工结束后要立即清理现场,按原标准修复道路。
f323作业场所安全要求:3231所有建筑物及架空管线的支架、立柱等构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应保持完好,下水道畅通。使用单位发现建筑物损坏或有危险征兆,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3232所有沟、井、池及空中走台上有失足堕落危险的孔、洞等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或护栏。3233凡有可能遭雷击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