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十一届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二О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f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对我市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茂名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茂府〔2004〕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茂府〔2009〕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BT模式(buildtra
sfer,即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授权的BT发包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以下简称BT投资人),BT投资人承担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交)工验收后移交政府(或BT发包人),由政府(或BT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对价回购项目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第三条BT项目的范围:㈠对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急需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㈡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完成,急需开工建设,但短期内建设资金难以筹集的项目。㈢受自然灾害影响急需恢复重建的项目。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㈠BT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投资管理。
f㈡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BT融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报市政府审定。㈢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㈣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概算。㈤定期收集汇总市级BT项目融资情况。㈥核准项目招标方式。㈦组织项目后评价。第五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㈠参与项目BT融资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审查。㈡负责审核BT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审批竣工财务决算。㈢将BT项目回购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㈣支付BT项目中的政府财政性资金。㈤负责定期发布BT项目资金支付及回购情况,分析融资风险。㈥参与项目后评价。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㈠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审查。㈡组织初步设计评估论证,出具审查意见。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