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即事实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即事实上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权限归属(一)劳务工使用部门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劳务工需求计划的申报。在定岗定编范围内,由于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向综合管理部书面申请劳务用工需求计划。申请应明确需求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2.负责劳务工的管理和考核。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所使用的劳务工进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考试及考核,对需进行岗位调整和不适应工作发展要求的人员,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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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负责劳务工工作鉴定。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表现、任职能力进行书面鉴定,报综合管理部。4.负责严格执行上岗考试制度。劳务工上岗,必须经过严格的上岗考试,考试结果、岗位情况书面报综合管理部。(二)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务工的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劳务用工申请的审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2.负责根据部门需求面向劳务派遣组织,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3.负责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约定以下内容:①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②劳务派遣期限。③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④违反协议的责任。4.负责与劳务工签订《岗位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5.负责根据使用部门报告,确定劳务工的留用或退回;确定劳务工的相应劳动报酬,并支付给劳务派遣组织。6.负责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统计劳务工的数量、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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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报酬等情况。第二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第二章招录及聘用第三条招聘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相关用工标准。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3全面考核、择优录用。4.符合创新高效、团结拼搏、奋发图强、励精图治的企业精神。5.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第四条选聘方式将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
等多种形式。第五条聘用1综合管理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