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份可以依法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产权分立和管理专门。8、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了解):按公司的国籍,可以把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本国公司是指依据本国法律在本国设立、具有本国国籍、在本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而外国公司是指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设立,具有外国国籍并经本国(东道国、所在国)政府认可或批准,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取得直接经营活动的资格后,在所在国进行业务活动的机构。第四章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重点掌握):从发起人的角度看,公司设立就是发起人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而组建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从而进入市场、从事市场交易和竞争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从法律和政府的角度看,公司设立就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立法和行政管制行为,对发起人的公司设立行为和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使一个尚未存在或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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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形成中的公司逐渐在法律上具备条件并取得民事(或商事)主体资格的过程。2、公司设立的原则大致经历的五个阶段(重点掌握):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及严格准则主义等不同的立法阶段。3、发起设立(掌握):又称为单纯设立或共同设立,是指发起人认缴公司的全部资本、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资本而设立公司的方式。4、募集设立(掌握):又称募股设立、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资本的总额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重点掌握):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6、公司章程(重点掌握):是指以书目形式固定了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的公司必备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公司与股东之间和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申明了公司的宗旨、资本数额、权利义务以及一系列为公司股东和公司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所必须的内容。7、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了解):根据是否由法律明确规定,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