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67号)要求,为保持我镇儿童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高免疫水平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12号)和东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2011〕8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时间和目标人群(一)实施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二)实施时间:第一轮:2011年3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第二轮:2011年4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三)目标人群:200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含流动儿童)凡脊灰疫苗免疫史不足5次,一律口服两次脊灰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
f二、工作指标辖区内所有目标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成立脊灰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见附件1)(二)职责分工1、教卫办:于2月28日前召开各村(社区)、托幼机构等部门的动员大会,负责做好托幼机构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通知单、摸底调查、组织儿童接种以及善后工作的处理。2、医院:负责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包括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的分发、现场监督及副反应处理、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同时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见附件2)3、宣传办:从活动前35天开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直至本次活动结束;同时在镇内主要道路、车站、市场、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标语。4、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宣传和摸底登记工作。
f5、财政分局:负责本次活动补助经费及工作经费的保障。6、各村(社区):会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摸底登记工作,向流动人口派发和回收“新莞人子女资料登记卡”,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表5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儿童登记与接种记录表》《表和1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登记情况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