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监督履行部门应及时派员对合同标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质量要求达到约定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合同承办部门纠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利益。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总经办。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公司经济损失。5做好并保存监督工作记录、履约记录及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章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需要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委托,并对委托代理人的活动进行监督。洽谈、签订合同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按合同审签程序经司法办对委托事项和
f具体权限审核备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办公室加盖公章。3、经营部将合同文本拟定好后必须送交总经理审核,未经审不得
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办公室统一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人格
式合同可使用其编号。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
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必要条款。合同必要条款一般包括对
方单位名称,数量和要求,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7、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实现合同目的的约定标准。有样品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f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
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12、总经办应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相关经营部的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制度执行、有关合同材料归档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