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环境的方式对备份数据的正确性进行验证。第十四条在解决故障的过程中,如需恢复生产系统中的数据库环境,必须首先在《备
份数据恢复需求登记表》中登记备案,获得生产部负责人的批准后才可实施。第十五条用数据的丢失。第十六条现场技术支持。第十七条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数据恢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生产部相关人员进行数据恢复前,必须根据情况对所需要恢复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备份,防止有
第三章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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