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协议
编号:SHCNYIRS08XXX
甲方:
公司
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于2015年月日出具的编号为SUCNYIRS08XXX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指令书》,乙方已经接受甲方指令条件并达成交易。经平等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上述指令所涉交易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本协议项下所称的“交易”是指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具体是指:
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
二、交易内容1、利率互换开始日期:2015年月日2、利率互换结束日期:2016年月日(从开始日起1年整,如遇非北京工作日向后顺延);3、名义本金金额:人民币70000000000元;4、甲方支付浮动利率:SHIBORON;SHIBORON:指中国同业拆借中心每天上午9:30左右发布的当日隔夜拆借定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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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浮动利率重置:1)每季度为一个付息期;2)付息期内,每1天为一个计息期,浮动利率SHIBORON
每天重置;3)首个计息日利率为2015年月日的SHIBORON,即%,
以后每个工作日重置SHIBORON4)如利率重置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重置日前一个工作日
的SHIBORON作为该日的利率;6、浮动利率计息基础:Act365,复利;7、乙方支付固定利率:%;8、固定利率计息基础:Act365,单利;9、利息支付日:每季度支付一次。10、计息调整惯例:调整(Adjusted)。即:按假日调整后的实
际付息日计算当期利息;11、工作日调整惯例:修正的下一工作日(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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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即:如果协议付息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先检查下一工作日是否跨入了下一个日历月,如果没有跨入下一日历月,就调整到下一工作日;如果跨入了下一个日历月,就调整到协议付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2、银行工作日:北京13、利息计算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14、结算账户:15、交易适用法律:中国法律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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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所必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进行本协议项下交易的目的是防范风险或保值,不违反国家
任何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甲方真实意愿的表示,甲方就此已依法
和依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全部审批手续,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和或公司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和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