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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发展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我省教育长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况,逐步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西部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四)基本目标
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
专栏1贵州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中小学生的学习质量、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明显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动手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全面增强,专业设置涵盖全省所有重要产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特色进一步形成,学科结构、专业布局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在培养和造就高水平人才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师资配置与办学条件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课程开设的要求,配足配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并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明显增加,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教育信息基础设施配置与信息化运用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班班通、人人用”。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f(五)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小区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重视婴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完善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