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筑2010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州市城乡建委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监察局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
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市管、区管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
服务、货物,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市、区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其专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执法。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下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已设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可以将其负责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委托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具体实施。第四条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本市统一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
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本市辖区内符合《广东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统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投标的有关信息、见证招标投标过程、管理评标专家库、确认中标通知书、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招标过程的相关资料档案备查、管理场
f内招标投标活动秩序。第五条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根据建设工程相关企业投
标、履约情况定期发布在穗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第二章招标范围第六条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招
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