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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记录,按购进药品的验收标准、程序重新进行
验收,必要时应加大验收抽样比例,对与原发货记录不符的、质量可疑的,应及时
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6、验收员应对退回药品作出明确结论。
①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报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
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药品程序控制管理。
②确认无质量问题,且内外包装完好、无污染的药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质量无问题,因其他原因需退回供货方的药品,应通知购进部门及时处理。
8、应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退货药品控制的
各项记录,记录妥善保存三年。
9、退货药品管理的具体程序按“退货药品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
题目: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编号:BJYSTG009
版号:NO003页数:共2页
起草人郭小淑
审核人殷秀琴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
王春喜
目的:保证药品质量。
使用范围:质量管理部、营运部、采购部、门店
执行部门:质量管理部、营运部、采购部、门店
内容:
1、药品质量事故的范围
11购进、销售假、劣药品;
12购进、销售从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生产企业的药品;
13检查验收人员误验、漏验造成假、劣药品入库销售的;
14因管理不善造成变质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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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将发生事故的药品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就地封存,以控制事故蔓延,迅速将售出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收回。3、质量管理部应组织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必要时上报有关部门。4、主管领导要重视发生的质量问题,积极组织查清事故的原因,明确事故的责任人,并要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在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6、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得隐瞒虚报。7、质量投诉是顾客对药品发现的质量问题向销售方进行投诉的信函。8、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投诉工作,做好质量投诉记录。9、采购部、营运部、库房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质量投诉工作。10、质量投诉记录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11、对质量投诉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质量事故,对重大的质量投诉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质量管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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