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药品质量的期限。
2、近效期药品:公司规定效期在六个月(含六个月)以内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
3、门店应严格按“近期先出”“先产先出”和按批号销售的原则销售药品。
4、门店应认真对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由养护员核对汇总并
及时上报营运部进行催销,并保管好销售小票。
5、门店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
查。质量管理员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6、过期药品经门店质量管理员确认后,及时退回储运部。门店不允许存放过期药品。
7、药品在临近效期前十日起不得销售。如遇特殊情况,售出剂量要保证在效期内服
完。
质量管理制度
题目: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编号:BJYSTG007版号:NO003
页数:共2页
起草人郭小淑
审核人殷秀琴
批准人王春喜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
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或流出本企业。
适用范围:不合格药品
执行部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营运部、储运部、门店等相关部门
内容:
1、不合格药品:凡不符合国家法定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均为不合格药品,其中包括:
f欢迎共阅
11国家禁止使用的假、劣药品或命令淘汰的药品。12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者所附说明书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药品。1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停止销售的药品。14药品质量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2、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3、库房应设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必须放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志。4、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5、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药品。6、在入库验收和销后退回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须报质量管理部,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通知保管员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按报损、销毁程序处理。7、养护员在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和发运,同时在该药品上放“暂停销售”牌,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报告单》及时报质量管理部复检。复检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养护员通知库管员及门店,及时办理移库手续。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不合格药品通知或通报,质量管理部应立即通知各部门及连锁门店停止配送和销售。同时,按配送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库(区)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