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总制度
(一)为保障医院及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维护患者诊疗过程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医院总值班、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的院级值班指挥系统,临床、医技科室以及保卫、后勤保障服务、物业管理等部门的运行值班系统。值班人员履行各自值班岗位职责,确保医院非办公工作时间常态运行。
(三)院级各值班岗位人员、临床科室值班医师、二线听班医师的值班表,医技科室、保卫、后勤保障服务、物业管理等部门值班电话,在全院公开。
(四)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院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院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值班地点休息。
(五)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建立可靠的值班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联络畅通。
(六)值班期间,临床科室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院级值班岗位及保障运行岗位都要做好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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