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3月6日10时53分,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100m东一采区411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86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委员杨晶、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立即做出批示指示,并委派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率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按照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批示指示要求,吉林省常务副省长高广滨、副省长李晋修立即带领吉林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3月9日,依法成立了由吉林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李峰同志为组长,吉林煤矿安监局和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安监局、公安厅、总工会及白山市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吉林省吉煤集团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了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并综合分析抢险救援报告和专家鉴定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
f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松树镇煤矿隶属于吉煤集团通矿公司,为省属国有煤矿,位于吉林省白山市
江源区松树镇境内。1965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45万吨年。201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当年实际生产原煤555万吨。
矿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矿长辛茂臣。全矿共有职工2450人,实行早、中、晚三班作业。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多水平分区式开拓,全矿井共有四个水平,现生产水平为100m(第四水平),有100m东一采区、100m西一采区、100m东一补石门采区(准备区)三个采区,共有2个采煤工作面(其中1个为回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