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检验批的检测实现质量控制的。标准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查性质的见证取样检测。即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进行检测。这样既有定时、定量的例行检测;又有不确定性很大的见证抽样检测。8、实体检测为强化验收,除常规检测及见证检测以外,还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工程实体,在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以前,进行抽样检测实体检测。增加这一层次的检测意义重大,其不同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测,而是针对已施工完成的建筑工程实体直接进行的检测。其综合反映了原材料、工艺、施工操作等对最终质量的影响。实体检测的数量应严格控制,只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少数项目限量进行。9、检测资质对见证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的检测,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只有那些通过认证而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或检测部门,才能承担相应的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并应有相应资质的盖章而确认其有效性。10、观感质量根据对施工质量验收的传统做法,在工程验收之前,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巡视观察进
f行检查,对其外观质量进行评定确认。这种检查很难准确地定量,也只能由有经验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观察感觉的印象,定性地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经过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后进行的观感质量检查,不会有不及格的结论。但对明显的缺陷,应在经指出后迅速改进。
施工质量只有满足以上10方面的要求才能通过验收。它比较详尽地规定了通过验收的条件,具有很具体的可操作性,体现了强化验收和完善验收手段的原则。
第三章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第一节施工质量验收层次
整个工程质量验收可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四个层次进行。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建筑工程的整体验收,可以“单位工程”的形式进行;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按“子单位工程”的形式验收。根据专业的不同,可以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分为三类九种,还可进一步划分为67个“子分部工程”加以验收。为了验收方便,分部子分部工程还应该进一步按工种、工序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共365种,基本覆盖了建筑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所有工种和所有工序。因此,如能实现对分项工程的验收,就基本上保证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
如果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工程量太大,则会引起验收不便。因此,分项工程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