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在10周岁以上;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七、招募方式: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八、注册: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f第三章志愿者培训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志愿者组织的一项主要工作,培训是强化志愿者队伍素质的关键,强化素质也是志愿者队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志愿者组织建立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培训)、专项培训制度,使志愿者能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九、新志愿者培训1、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接受培训。2、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十、培训内容:1、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2、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3、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帮助新志愿者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活动。4、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5、慈善理念。十一、专项培训1、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2、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