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是指本人出于自愿,在本公司注册,无偿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与帮助的团队和个人。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2、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身体、能力素质,自愿无偿参加志愿者工作的公民。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义务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义务服务工作。三、志愿者的主要职责1、社工部提供基础服务项目,志愿者自主选择,为有需求的对象提供义务服务。2、承担临时性义务服务任务(如大型慈善活动、义卖等)。3、从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义务服务工作等。四、志愿者的培训1、培训:新注册的志愿者须参加义务服务的培训。经过培训后,才能正式上岗,提供志愿服务。2、选择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专长、爱好选择服务项目,存档编号,由本公司进行统一管理。3、专业培训:由本公司聘请专业人士对志愿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要求高的服务项目,经培训后达不到要求的,可重新选择其他服务项目。五、志愿者的权利1、参加本公司的义务服务活动。2、接受与志愿者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3、参与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对志愿者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4、参与志愿者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5、可请求本公司帮助解决在义务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获得从事义务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基本安全保障。六、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本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义务服务活动。2、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f3、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七、志愿者的行为规范1、志愿者过来做活动,需提前预约。若是参加大型活动(30人以上),志愿者团队负
责人需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交给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在活动前将相关事项准备好。2、志愿者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每次服务的志愿者尽量不要超过30人,
由负责人统一安排。一旦承诺,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要信守诺言。服务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提前通知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志愿者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3、进入服务区域后请勿大声喧哗、乱扔垃圾,务必保持护理院的安静和干净,为长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4、采取“一对一”结对志愿服务,且全程负责,保证服务对象的安全。服务时请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强迫其接受服务。
5、注意服务对象的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