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7、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市、区人民法院强制搬迁。强制执行申请书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面积等材料。8、建立档案、公布补偿情况市、区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五、附则各县(市)、上街区、管委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参照本工作流程执行,本工作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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