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信访成本较高但效益较低目前信访的成本包括一是信访者信访材料及邮寄通讯费用。不少信访者为了能使所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都将材料打印、复印若干份然后用快件分别寄给有关党政机关这是一笔较大的开支二是信访交通生活费用。这主要指那些从偏远地区到省城或者进京上访的。他们坐车、吃饭等生活花费也占了重要的一部分三是由于上访和等待有关受理部门答复耽误的误工农费用。这些费用加在一起其数量相当可观但实际问题被解决的是非常少的。在一项调查中在接受调查的2000多人中只有3人表示因为上访才使自己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而解决的方法还是有关领导人做了批示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6。可见信访成本较高但效益较低。三、中国信访制度的改革出路依法治访由于中国的现行的信访制度存在上述困境因此必须改革。那怎样去改是强化还是弱化抑或全部推翻在这些问题上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法不一。笔者以为在改革中国现行的信访制度之前必须对公民信访权利进行再认识。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知信访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从历史的角度看信访活动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因此信访制度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理由。信访权利是与信访行为所指向的其他实质性权利相结合的如治权利民事权利或经济权利等。因此我们不能离开信访行为所指向的实质权利来谈信访权利。同时我们也知道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漫无边际的他也是要受到约束和制约的所以同样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的信访权利也受到约束、不能任意扩张否则社会将会陷入混乱无序之中对信访权利的保障也无从谈起。我们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一切惟法律至上而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用法律对公民权利的进行保障但我国现行的信访行为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及须用法律解决的问题却得不到法律的解决比如说应诉讼终结的案件应当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有些部门或个人以保障信访权利为由避开法律用人治的方式去解决从而使中国的法治受到破坏。同时我们也必须理性的看到我国信访制度有时所起的作用是在党政领导的个人作用下所发挥的但这种作用与法治的关系不甚密切。通过以上对信访权利的再认识笔者以为夸大和强调信访的种种优点、作用迷信信访制度是不可取的只会导致社会成员对信访制度的更多误解。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信访制度的在我国历史上所起的作用一概抹杀信访制度也是不可取的。为了使得信访制度成为中国事实上有效的解决纠纷的良性制度就必须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