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等教学活动。(4)对教室、卧室、食堂、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5)每日公布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园内疫情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园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2)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幼托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二)食物中毒及时掌握幼托儿童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局、区教育局、教育和公安等部门;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f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1迅速报告教育中心、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
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
责任。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专人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二)人力资源保障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