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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通论第一章导论1法律的含义和基本特征含义: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特征:①国家意志性;②国家强制性;③权利和义务性;④普遍适用性;⑤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性。2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两者的关系依法治教与依法治国密不可分:①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教。依法治国寓含依法治教于其中。教育事业既然在国家各项事业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那么,要有效地治理国家就自然而然地要有效地治理教育。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国家若不能有效地治理教育也必然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教育的发展若舍弃以法制化作保障便会深深地陷入“无法”的混乱与迷茫,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会同时受到深深的困扰与阻碍。②依法治教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教育自身的发展若步入法治化轨道,真正走上依法治教的道路,那它就会通过自身发展而有效地推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需要千千万万各方面的人才,而这些人才的培养自然离不开现代化、法治化的教育,依法治教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教育法治化的含义和教育法治化的要求含义: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要求:①主体合法。凡是参与教育领域活动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体资格要有法律的明确授予。②内容合法。教育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内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或其他活动内容,都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③程序合法。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更应该按法定的程序从事相应的教育管理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做到程序公开、程序透明、程序自治,不能随意简化程序,随意组合程序或放弃程序。④救济有道。当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时,国家要能为受害主体提供相应的权利救济渠道,以惩罚不法者的教育侵权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4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法治化)的主要内容①教育立法;②教育行政执法;③教育司法;④教育法制监督。5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意义①有利于增强教育法律意识;②有利于加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③有利于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④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法学和教育学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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