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行TEE征税模式(即仅对征税企业个人缴费环节征税,而对企业年金投资取得收益和个人领取企业年金免税),而且满705岁后仍可向个人退休账户投入资金。三是小企业个人退休账户。该账户是雇员每年存款7000美元到个人退休账户,同时要求雇主按照雇员工资额的3,或者利润的2,提供作为配套缴费额。作为参保人员还可享受延迟纳税的优惠。
在美国,社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收入来源于三方面:社会养老保险、政府或雇主出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它们的份额分别为40、9、10。余下的收入则主要来自资产收入(14)和薪金(25)。由此可见,联邦政府负责的社会养老保险,在保障个人基本养老金收入中起着重大作用。美国通过全社会对养老保险负责,以风险共担来降低老年贫困率,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各阶层养老金收入的差距。
(三)德国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向老年人提供帮助的国家(1889年),是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现行“三层次模式”养老保险制度是于2005年起实行的。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具有不可继承、不可变卖、不可抵押、不可转账的特征。它包括三个方面:法定养老保险、特定职业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其中几乎包括所有被雇佣劳动者和特定的独立经营者的人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除这些职业之外的其他人也可自愿参保。法定养老金的资金主要来自参保者和其所在企业与政府的财政补贴,两者的所占的比重分别约为75和25。第二层次为补充养老保险,即里斯特养老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其中,里斯特养老金的对象是:公务员及公职人员、法定养老保险参与者及其配偶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对象则是雇员,资金来源可单独来自雇主或雇员,也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则可享税收上的优惠。第三层次为个人自愿养老保险,它包括个人存入指定账户的本金及利息。
三层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各种养老保险计划的地位,是德国从税收政策角度,对现有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的重新分类和定义。其中,以法定养老保险作为基础性的保障,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自愿养老保险作为补充性保障。如果仅依靠法定养老保险,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
f可以得到充足的保障。在德国,缴纳养老金包括三部分: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自愿养老保险。这三个方面所占份额分别约为70、20和10。近期,德国政府希望能通过“三层次模式”,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