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分项(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起重吊装作业等)的安装与拆除,孔洞、临边防护等工作项目,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高、大、深的部位应经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专家评审),并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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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编制,报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进行审查合格后执行。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中,内容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式的安全技术交底。(2)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和批准的方案的要求落实职责、严肃认真、不搞形式。(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5、安全检查:(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按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在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共同进行。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不能作为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2)在安全检查时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问题和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均应进行登记,并按照“三定”的原则(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毕的生产安全隐患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纪录存档。(3)对上级来施工现场检查中,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按第2条款的要求进行整改和登记。6、安全教育:(1)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监管工作。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培训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纪录登记、存档。(2)生产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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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新进单位的职工必须经企业、项目、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