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原因暂无法处理的,供热单位应向用户签发手续并应酌情退费或减免热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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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建建筑物极其供热设施因设计、质量等原因导致用户室温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全部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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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用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改动室内采暖设施、对供热设施进行装璜所造成室温(包括相邻用户)达不到标准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则热用户仍按标准缴纳热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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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荆山上的小草200810242109回复此发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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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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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供热单位应定期对用户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用户对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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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严禁在供热管网、阀门井上方各一米范围内进行建筑,不得往管网沟、井内排放污水杂物,在附近确需埋设其它管道和地下设施时,应事先书面通知供热单位派人看护,不得擅自更动或危及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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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未经供热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私自接网用热,不准擅自启用、停用、更改、更换或增、减原有供热设施和设备,严禁私自改变原供热设施的使用性质和运行方式,严禁取、放热媒(热网软化水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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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维修管网及其它供热设施时凡有碍施工的一切障碍物必须拆除或迁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借口阻碍、影响施工。有关部门或用户应予以支持配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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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热费收缴管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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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按照市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核收热费,未经市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准擅自提高热费标准或超标准收缴热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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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热费计费标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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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暖面积以房屋建筑竣工图为准,凡有采暖设施的房间、(贯通间)以图标轴线各减半壁墙厚度的实际间距计算采暖面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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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高度以3米为限,超过3米部分按比例累计增加热费(即每增高30公分,另增加10%热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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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5日至次年的4月5日,热费采取全采暖期连续计算的办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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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热费预收缴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4日,对一次性缴清热费的给予5%的价格优惠;11月5日至次年4月5日为热费收缴期,超过热费收缴期缴费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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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热费收缴办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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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区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及职工的热费由财政部门核准后,从行政事业经费中直接扣缴拨付供热单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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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区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住房,各企(事)业单位自管住房、托管住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