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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f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f第一条
f第二条的所做的有关工作。变更索赔的具体内容是指:1、变更是指由于业主的原因修整设计图纸所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原因,且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该事件对我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2、变更设计主要有:(1)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异;(2)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减的工程;(3)应当地政府和居民要求需增减的工程。3、索赔: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提供的条件、居民干扰等原因造成费用损失而产生的索赔。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34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35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4、政策性调整:指工程所在地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单位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第三条变更索赔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
f过程,各部门要把变更索赔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增盈减亏的重要手段,是项目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开展。
第五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控制风险,不留隐患,并要防止被索赔事件的发生。第一章管理组织及工作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变更索赔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商务副经理为变更索赔业务执行总负责人。项目总工为变更索赔的技术总负责人,合同管理部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劳资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综合管理部及各施工站点是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协助部门。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1、合同管理部:牵头组织研究项目合同条款,策划变更索赔工作方案,制定变更索赔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变更索赔工作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时限及需达到的质量要求,督促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计划,及时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牵头组织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落实制订的策划方案及工作计划;对各部门提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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